“你装修的房屋是我的!”水城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侵权责任纠纷

时间:2025-04-05 06:12:43 转载源:科技新知网 作者:流年 点击:8731次

2017年,因征地拆迁王某与张某同属于水城区某小区安置户原告王某暂时无居住需求,未到物业公司领取自身安置房屋的钥匙而被告张某因保管不善导致抽取的房屋号凭证磨损严重,凭证上的字迹已模糊把王某的门牌号错报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错”将王某房屋的钥匙交付给张某张某随即对房屋进行了简易装修后便出租给他人居住时隔多年,王某带亲戚参观自己所分配的房屋后傻眼了!!!!!“你怎么住在我的房子里”“这是房东出租给我的房,意思有两个房东?”“你所谓的房东是谁?”“张某!”“什么张某,房主是我!”随后,王某经过物业找到了张某双方各执己见、僵持不下无奈王某将张某及物业公司诉至法庭要求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损失10万元承办法官赵庆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开展研判。开庭过程中,考虑到今后双方当事人系门对门的邻居,如一判了之,双方的对立情绪会更加严重,“案结事不了”。为消除隐患,构建和谐邻里关系,于是,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用心用情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从真正意义上解决了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在赵庆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张某及物业对自己的“疏忽”向王某道歉,三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主动承担王某的损失,由张某一次性赔偿王某50088元,并自愿承担诉讼费用。被告当庭履行完毕。三方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安家是中国人千百年来隐藏在骨子里的情怀,购房、装修也尤为不易。本案中两被告如稍加认真及审慎,便可分清坐落不同、编号不同的两套房屋,但因为各种原因,张某错误地将原告的房屋进行装修,其行为已侵犯了王某的财产权益,故张某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希望广大业主购(获)得新房时,要仔细检查产权证书内容,与房开及物业公司进行确认核对,切勿一时疏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终审:康芬复审:周海波初审:王娟编辑:苗小钰来源:水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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